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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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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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复合型衍生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人可在约定的期间之后,将债券按比率转换为股票,但转换标的为发行公司所持有其它公司之股票。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与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由母公司发行债券,债券到期时可以转换成其上市子公司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主要特征
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对于债券发行人而言,是一种低利率成本融资的方式;对投资者而言,是一种债权转换成股权的期权或选择权;可以成为筹资者(母公司)降低其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的有效工具。
可交换债券的优点
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息融资的机会;可以给发行人一个溢价处置普通股投资的机会;风险分散化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从而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可交换债券的股票期权与债券 更容易被分拆发售。
可交换债券的缺点
股票发行人的股东性质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行方案的设计比较复杂,要求投资人具有更为专业的投资技能。
适合发行可交换债券的企业
发行此种债券的公司需要持有关联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可交换债券可能最适用于那些成长前景较好,但规模较小,又有着数量较大且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并且由于风险较大,其额外债务融资受到限制的成长性公司发行由于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和股票分属于不同的发行人,因此,发行可交换债券可适用于当前尚未实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部分上市公司的母公司。
目前深沪两市 1348 家上市公司中,共有 190 家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占到上市公司总数的 14%。对于有减持意愿的上市公司而言,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方式转让股票,可以减少对债券标的公司股票的冲击,也能够获取溢价出售的机会。这也为投资银行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比较
可交换债券也是附有“转换条件”的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相比,其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确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人持有的某种既定的普通股。可交换债券在大多数方面与可转换债券是相似的,如它们均有期权的特性,债券票面利率较低,然而,两者也有一些区别。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和股票不再是属于同一家公司,而是债券为一家公司发行,股票为另一家公司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吸引力是低利息支出和可能在高出市场价的情况处置普通股投资。
例如,A公司希望转让所持B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此时,A公司就可以考虑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B公司普通股期权。与可转换债券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的一个优点是风险分散化,直接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无直接关系,一家公司收益低、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直接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如果这两个公司分散于不同的行业,那么投资者风险就更分散了。
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换债券价值。可交换债券在税收上也有不利之处,交换时,债券成本与普通股的市场之间差价被当作资本利得,计入纳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而对于可转换债券来说,只有普通股被出售后才会有这个问题。总之,可交换债券作为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变化形式,尽管我国目前仍没有公司发行这种债券,但在融资工具不断创新的今天,它独特的作用会使它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股价比较低的情况下转让其它公司的普通股,可交换债券是一种较好的金融工具。国内已有专家建议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来变现国有股。值得注意的是,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决策会导致所持有别的公司的股份额下降或消失,因而这种融资决策必须经过慎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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