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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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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Mutual Investment Fund)

目录

什么是共同投资基金

  共同投资基金金融信托的一种,由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不等额出资汇成基金(主要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方式募集),然后交由专业性投资机构管理,投资机构根据与客户商定的投资最佳收益目标和最小风险,把集中的资金再适度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如资本市场上的上市股票和债券货币市场上的短期票据与银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权黄金期权交易不动产等,获得收益后由原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而投资机构本身则作为资金管理者获得一笔服务费用。

  最早的共同基金是英国于1868年建立的“国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其设立的宗旨是:运用共同资金分散投资于国外及殖民地证券,借以分散投资风险,并使中小投资者和大投资者一样享受投资利益。这就为以后发展起来的各式各样的共同基金规定了基本职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空前繁荣,于是便引进了这种信托投资方式。特别是二战后,发展更是迅速,到90年代初,美国已有一万多亿元投资于共同基金,有2700多万个人投资者,300多万机构投资者

  共同投资基金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一种证券投资手段,它把投资公众手中的小额资金汇集起来,形成基金,交给专门的投资经营机构——基金经理,通过理性地分析,广泛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黄金期货期权等领域。

共同投资基金的特点[1]

  1.规模经营效应

  共同基金的本质就是积少成多,集小钱成大钱,投资基金是按购买单位计算的,每单位数额大小有的只有几元、几十元,有的甚至不限投资额大小,多少都欢迎。这样,共同基金汇集众多投资者资金,总额相当庞大,在投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时,数量和金额都占优势。这样,由于共同投资基金可以从事大额证券交易,而获得优惠折扣,从而个人相对地减少了佣金支出,降低了投资成本。小投资者的投资效益就有了很大提高。

  2.多元化经营

  在证券市场上投资为保险起见,一般不会投资于一种证券资产,而应实现投资多样化以分散风险。这样就需要投资者有大量闲置资金,但一般个人投资者是很难达到这个要求的。共同基金的出现就解决了这个难题。共同基金集中了大量个人资金,可以同时投资各种不同的有价证券或其他资产形式,可以在保证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具体说来通过多元化经营,共同基金的投资风险一方面由所有投资人分摊,另一方面又由种类不同的证券分散了。

  3.专业化管理

  个人投资者因为不是专业投资者,要么没有时间,要么没有专业知识,无法收集信息,因此往往不知如何投资才能收到收益。共同基金的专业管理人员一般都受过专门训练,在投资领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再加上基金公司与金融市场联系密切,信息资料齐全,分析手段先进,因此犯错误的机会比常人少得多。因此投资于共同基金时,就相当于拥有了知识信息、经验方面的优势,从而尽量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

  4.流动性高,变现性好

  投资于共同基金时,个人不论是大额投资还是小额投资,均可购买共同基金的股份受益凭证。当投资者需要花钱或行情看坏不愿再投资时,也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其所持股份或受益凭证;或者卖回共同基金本身,因此资金流动性较高。

  5.投资灵活多样

  共同基金经过多年发展和完善,目前已经是种类繁多,可以说共同基金的投资对象包罗了金融市场上所有的金融工具,从地区上看,世界上只要有金融投资的地方,都有基金存在的可能。投资公司往往不是提供一个而是一系列的基金形式供投资者选择。嘶以投资者选择的余地非常广阔。稳健型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债券基金黄金基金蓝筹

共同投资基金的分类

  1.按投资目标不同区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
  2.根据基金变现方式不同可将基金划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
  3.根据不同投资地域和筹资地域可分为四类:国内基金国家基金国际基金海外基金
  4.根据组织形态不同将其划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投资基金。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信托财产的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则没有。

  (2)信托财产之依据:公司型基金的信托财产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而契约型基金则为信托契约

  (3)证券之发行:公司型基金既可以发行普通股,又可以发行公司债和优先股,投资者为股东,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议决权。而契约型基金则只发行受益凭证。

  (4)融资渠道:公司型基金在基金运用状况良好,业务开展顺利,又需要增加投资组合的总资产时,基金可以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而契约型基金一般不向银行借款

  (5)投资者地位不同:契约型的投资者购买投资信托的受益凭证,是契约关系当事人,投资者即受益人,对资金运用没有发言权;公司型投资者购买公司的股票,投资者即为股东,以股息的形态取得收益,对基金的运用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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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钱小安.金融期货期权大全[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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