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753个条目

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

  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是指与他人发生人事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并受仲裁结果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分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人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是指因与申请人发生人事争议,而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的相对人。

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的基本特征

  1、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当事人参加仲裁的直接目的是要解决权利义务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人与所争议的权利义务应有直接利害关系。如果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并非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支持他人参与仲裁,则不能成为人事争议程序的当事人。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

  当事人参加仲裁要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由自己承担仲裁结果。

  3、受仲裁机构裁决的约束

  仲裁裁决是针对当事人之间的人事纠纷作出的,作为争议主体的当事人,必须服从裁决,即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相关条目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东风,寒曦.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